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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般按照如下结构来写: 1、首部只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及某方即可。 2、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放在最后的签章部分写明。 正文按如下顺序写: 1、简单叙述合同目的和订立情况。 2、合同目的(即合同标的)。 3、合同的履行程序。 4、违约责任。 5、争议的解决。 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关于合同本身的约定。 首先要写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主要是姓名然后要写清楚合同的标的,写明“质押标的为乙方(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约定好质押金额以及红利和其它收益的分配。 第三要注明担保范围,一般来说,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第四,注明交易的期限,确保股权质押征得了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和文件、材料等的完整、真实、有效交接 第五,确定甲方对股权能够行使的权利以及质押期间股权的相关处理事宜。最后要写明违约责任,并且要有甲方、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