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住建局通过其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最干净城市标准》 意见的公告”。具内容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为进一步凸显黄山市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形象,扩大最干净城市打造的整体效应,结合黄山市实际,由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黄山市最干净城市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黄山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6月10日前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邮编:245000,地址:屯溪区黄山东路93号原城管局大楼3楼,收件人:黄山市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hszgjb@163.com.
三、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联系电话:0559-2354611。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一、背景
当前,全国层面来看,宁波、杭州、深圳、无锡、厦门等城市都在推进打造最干净城市,均出台相应政策文件和“最干净指数”测评标准,但未出台最干净城市标准,即各部门在协同打造最干净城市工作中没有统一的工作参照标准,使得最干净城市的打造存在标准盲区,无法清晰界定最干净城市的工作边界和深度。为此,黄山市借鉴先发城市经验,并结合一年多的实践工作经验,在全国层面首次探索市级层面最干净城市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编制过程
自2022年6月黄山市打造“最干净城市”工作以来,各地锚定“席地而坐”标准,常态化开展全域深度保洁,以“绣花功夫”打造显示度高、辨识度强,可观可感、群众认可的“最干净城市”。2023年4月11日召开住建城管系统《黄山市最干净城市标准》征求意见会,意见收集汇总并修改完善后,于4月20日征求各区县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形成《黄山市最干净城市》(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标准适用于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黄山高新区、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全域范围;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城关镇范围和其他乡镇政府驻地以及辖区内重要景区景点、村庄,黄山风景区参照执行。拟定的《标准》共分九个章节,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基本规定、最干净城镇标准、最干净乡村标准、最干净环卫设施标准、保洁作业频次与方式、文明引导。其中,最干净城镇根据区位、资源、特色发展的不同,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区域,从城市道路、公共空间(徽客厅)、河湖水域、景区景点、住宅小区、市场商圈、建筑工地、公共厕所和其它区域共“8+N”区域进行标准分级引导;最干净乡村标准从房前屋后、乡村道路、公共空间、河湖水域和其它区域“4+N”方面引导;环卫设施从垃圾收(转)运设施、环卫作业车和环卫工人作息房三方面引导,并对城镇“8+N”、乡村“4+N”区域和环卫设施提出分级分区域保洁作业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