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黎佳(中)与检察官助理就跨省帮教方案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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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记者张博 通讯员刘传丽 吴杰)“遇事要沉着冷静,不要冲动,多和家人沟通……”近日,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黎佳与远在新疆的小龙(化名)进行微信聊天。这是检察机关对小龙的考察帮教结束后,黎佳第三次进行跟踪回访。
小龙曾是一名留守儿童,初中毕业后以打零工为生,后逐渐结交了社会闲散人员。2021年8月,小龙一时冲动与他人群殴,致对方轻伤。2022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将小龙移送至大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黎佳委托司法社工对小龙展开社会调查,发现小龙之所以违法,除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外,还与监护缺失有很大关系。鉴于小龙在审查起诉环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亲属也表示愿意管教,具有帮教条件,该院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
如何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成了随之而来的一个难题。原来,小龙在本地仅有一个亲人:年迈多病的爷爷,他的父母远在新疆喀什地区务工,姐姐则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经营着一家餐饮店。大足区检察院与小龙本人及其亲属、阿克苏市检察院反复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小龙跟随其姐姐到阿克苏市生活,检察机关在该地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的跟踪考察。
经综合考量,2022年6月,大足区检察院依法对小龙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7个月。重庆大足、新疆阿克苏两地检察机关达成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
在接下来的7个月里,两地检察机关采取“线下督导+线上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的帮教模式,建立了名为“渝新护成长”的微信群,通过微信群互通信息,共同对小龙实施跟踪帮教,引导小龙重回正途。阿克苏市检察院定期对小龙开展普法教育和心理疏导,督促小龙定期接受矫治、参加青少年活动等,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在微信群中通报。
“考验期内,如有新的犯罪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将会被提起公诉。人生可没有后悔药呀,要珍惜把握好这次机会。”黎佳没有因相距遥远而懈怠帮教,而是在一次次线上帮教、普法学习、思想汇报中,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小龙的认知。“通过您的教导,我已经充分认识到之前的错误,让家人担心了。”小龙说。
同时,对小龙监护人的家庭指导教育也在持续跟进。得知小龙主动前往医院照顾生病的父亲,亲子关系得到改善的消息后,黎佳倍感欣慰。
2023年1月底,大足区检察院收到阿克苏市检察院发来的异地协作回复函,确定小龙在考察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未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随后,黎佳采取远程宣告的形式,依法向其宣读不起诉决定。
目前,小龙在姐姐的店里工作,远离了不良“社交圈”,重新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